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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輔導】111學年度第2學期「積極性補強教學」申請、審核結果及執行說明
申請科目 1.「共同基礎必修課程」之科目:以英文、普通化學、普通物理、生物學、微積分、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之科目,每班以補助1名教學助理為原則。若為電資國際學分學程之課程其修課人數達最低修課人數2倍者,每門課程擬補助1名教學助理。 2.「專業必修課程」:限共同基礎必修課程以外之必修科目,依教學系所提出申請,每系以1-2門課程為原則。
實施期間 自審核通過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2日止
申請方式 1.請於112年2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點前,填寫並完成核章之「補強教學開班申請表」(如附件1)紙本送交教務處教學中心彙整。 2.請於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填寫並完成核章之「積極性補強課程教學助理申請書」及「勞保投保帳號申請、學生勞動契約相關文件*」紙本送交至教務處教學中心。 * :請參閱網站附件1、附件2(一式兩份)及附件3相關表單https://ctl.ntou.edu.tw/files/15-1014-38258,c3917-1.php
經費補助及核銷 1.每門課程之教學助理時薪待遇以每小時176元計算,工作時數至多68小時為限,且需進行至少10次補強教學上課次數。 2.請教學助理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將「積極性補強教學簽到紀錄單」、「課輔教材」及「兼任助理助學金簽到單*」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統一由學校造冊核發助學金。 * :請參閱網站附件6表單https://ctl.ntou.edu.tw/files/15-1014-38258,c3917-1.php
資料下載 1.【核定表】1112補強教學共同基礎必修課程核定表 2.【核定表】1112補強教學專業必修課程核定表 3.【輔導辦法】積極性補強教學。 4.附件一、【申請表】積極性補強教學開班申請表。 5.附件二、【教學助理申請書】積極性補強課程教學助理申請書 6.附件三、【簽到紀錄單】積極性補強教學簽到紀錄單
聯繫窗口 孫婉茹小姐,分機2008,信箱elvira1125@email.ntou.edu.tw
教務處教學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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