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計畫【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徵件啦

 全新計畫【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徵件啦,詳細內容如下:

一、申請對象: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需選定一位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擔任召集人以一組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為限。

二、地圖規範:以下五款皆須符合

(一)應以包括三位教師以上之課程,三至五門課程為原則。

(二)應至少跨兩個教學單位。

(三)課程須包含「基礎」、「進階」及「實作」三階段課程

(四)自實施年度起,至少每兩年應完整開設一次為原則。

(五)所包含之課程需開放給全校學生選課。

三、計畫書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核心目標:說明計畫導向之產業類別及對應符合產業現況所需專業能力

(二)課程設計:說明課程與核心目標及課程間之關聯性並繪製計畫概念圖

(三)課程資訊:說明授課內容及進度規劃

(四)預期學習效益:以質化及量化指標評量學習成效

(五)經費需求表: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

四、執行方式及經費補助

本計畫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款支應,每案補助之實際金額依當年度申請案為綜合評估。本計畫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產生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的「地圖規劃期」,第二階段為開設課程及辦理活動的「地圖執行期」。以下分別說明:

(一)地圖規劃期

1.      計畫期程:自核定公告後至當學期結束。

2.      補助核發及金額:計畫案經教學中心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核發。每案業務費最高新臺幣一萬元,「人工智慧」及「永續發展」相關議題優先補助。

(二)地圖執行期

1.      計畫期程:接續課程規劃期後實施兩年。

2.      補助核發及金額:計畫案經簡報審查通過後核發,每案業務費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整。採兩學年核發,第一學年補助二分之一經費額度,需通過期中審查方核予第二學年經費。

3.      開課規定:所有課程應於兩學年間至少開設一次。

五、計畫相關文件及繳交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5日(二)中午12時止,資料上傳至 https://www.surveycake.com/s/v0kgO

六、資料下載

1.【實施要點】「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

2.【計畫申請書】「就業導向跨域課程地圖」。

聯繫窗口

陳韻婷小姐:分機1090,yunting@email.ntou.edu.tw

教務處教學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