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計畫】114年「遠距教學課程獎勵」第2次徵件,審查結果出爐!

一、審核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執行本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1.經費核銷: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41215日止。

2.成果報告:請於115115日前,繳交「附件4-遠距教學課程成果檢核報告」電子檔案送至承辦人信箱。

【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及【附件word檔】,請參考

https://ctl.ntou.edu.tw/p/404-1105-112203.php

 

 

教務處教學中心【遠距教學獎勵】 聯繫窗口

謝小姐:學校分機1094email:herjuan@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