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核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計畫執行期程及實施方式
執行方式
(一)時數要求:該學期課程內容中,與CEDAW公約精神、條文內容、相關案例或議題探討之教學總時數,累計須達4小時(含)以上。此時數可以為連續或分散之單元。
(二)結案報告(格式如附件)請於115年7月15日中午12時前將電子檔以email寄送至本中心承辦人信箱。
(三)為瞭解課程導入CEDAW學生的學習回饋情形,以利學校持續支持推動本計畫,請修課學生協助填寫學生回饋問卷 https://www.surveycake.com/s/7q2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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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姐:分機1094;email:herjuan@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