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之申請對象:各公立博物館與依法設立登記之立博物館。以及各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大專院校,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民間團體(政黨社團除外)。
二、補助內容:鐵道文化與博物館相關之收集、調查研究、知識建構、文物詮釋、推廣教育、藝文創作、人才培育及行銷等計畫,以出品、影音製作、展非、講塵、研習、活動等多元方式呈現。每一年度執行計畫補助金最高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
三、申請者請於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止,以掛號郵寄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6時前以人送達方式向文化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