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們好,111年度璞玉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囉!!!
申請獎助學金的同學們請務必詳讀以下公告事項:
111年度璞玉發光獎助學金申請身份如下:
(一) 低收入戶學生︰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標準,具有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標準,具有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三)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具有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
(五) 原住民學生︰
符合原住民身分法之原住民身分,且於戶口名簿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載明原住民籍者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六)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請至生輔組查詢
(七) 新住民及其子女:*須提供戶籍謄本及及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新住民︰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時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
新住民子女︰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本國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新住民者。
(八)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1)本人或扶養者之非自願離職或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經導師與系主任同意之自述表,需具有相關文件方得申請。
(九)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110年新增):
需提供(1) 懷孕學生檢附孕婦健康手冊影本、(2) 3個月內戶籍謄本(具詳細記事)。
★申請身份第(五)、(七)、(九)需符合家庭年收在144萬元以下,以及家庭持有不動產未超過650萬元者。
申請時間:(已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