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核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執行本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1.經費核銷: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2.成果報告:請於113年8月31日前,繳交「附件4-遠距教學課程成果檢核報告」電子檔案送至承辦人信箱。
3.課程通過校課程委員會時,請email校課程委員會的會議紀錄給本中心承辦人,將另外授權經費新臺幣20000元。
4.完成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將三級三審成立之遠距教學課程),請email課程在學習管理系統(例如TronClass)進行教學及教學務系統開課畫面之相關證明文件,每案獎勵新臺幣10,000元獎勵金。
5.課程通過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案獎勵新臺幣20,000元獎勵金。
【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及【附件word檔】,請參考
https://ctl.ntou.edu.tw/p/406-1105-95113,r13.php
教務處教學中心【遠距教學獎勵】 聯繫窗口
謝和娟 小姐:學校分機1094、email:herjuan@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