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計畫】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全英語授課獎勵計畫」審核通過名單及計畫事項說明

  •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於各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開授課程者,但母語非華語之教師及授課課程為英語類課程教師,不適用
    • 申請限制
      1. 申請之課程若已獲得課程鐘點時數獎勵,不予補助
      2. 若同課程同時獲得教學中心他計畫補助,不得申請
    • 課程限制
  1. 課程性質:不包括英語語言相關課程、個別指導課程(含專題研究、專題製作、論文)、實驗與演講等相關性質課程
  2. 修課學生:學士班不得低於10 人,碩士班不得低於3 人,博士班不得低於2人
  3. 教學方式:教師所開授課程內容全程以英語教學方式授課,包括授課語言、教科書、講義、投影片、研討及評量。

  • 申請期程
    • 期限: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6日(一)中午十二點止
    • 方式:請填寫「申請表」(附件一),於公告期間送件至本中心。
    •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學校首頁及高教深耕網站。教學中心審查委員會將依年度預算及申請情形,決議最終補助案數及額度。

  • 審核通過名單

審核通過名單請見附件二。

  • 補助內容
    • 經費補助:每案業務費最高新台幣3萬元
    • 補助限制
  1. 獲核定獎勵之課程,每學期每位教師以獎勵1門課為限。
  2. 每位教師同一門課程至多獎勵2學期(次),併班課程視為同一門課程。

  • 計畫事項
    • 計畫期程
  1. 執行期間:核定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2. 核銷期限:至113年7月31日止
    • 執行方式:以下四項皆須完成
      1. 教材:製作全英語教材
      2. 教學情況問卷調查:繳交「教學情況問卷調查表」(附件三),且填答率達修課人數70%
      3. 課堂錄影影像:以錄影方式,拍攝課程之授課情形,時間限制30至50分鐘內,以聲音清晰為原則
      4. 教學觀摩:當學期開放至少一場呈現補助方案執行模式之教學觀摩
  • 結案方式

請於113年7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附件四)電子檔案至承辦人信箱

  • 協力事項
    • 應於開課資料及教學務系統上註明「全英語授課」,教師於上課前應公告注意事項。
    • 獲補助之教師須配合本中心辦理成果展示、心得發表、示範教學或教學經驗分享。

  • 聯繫窗口

利昕晏小姐,分機1090,aurora1097@mail.ntou.edu.tw

 

教務處教學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