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第二次徵件說明:
(今年度已獲得本計畫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一、申請對象
本校符合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申請條件者。
1.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2.獲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者。
3.專技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二、申請類別
1.學門規劃: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
2.專案計畫: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技術實作。
三、執行期程
自核定公告日至114年1月31日止
四、計畫相關文件及繳交期限
1.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請填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計畫申請書」(附件一),並將資料寄至承辦信箱,信箱:elvira1125@email.ntou.edu.tw。
(計畫書格式,請參照資料下載「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實施要點)
2.結案方式: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請提供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成果報告」(附件二)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並將「學生學習回饋表」紙本文件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
(每位學生請填寫一份)
五、審查結果
將公告於學校首頁及高教深耕網站,每位教師至多補助一案為限。
六、經費補助及核銷
1.經費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業務費新臺幣5萬元。。
2.經費核銷:自核定公告日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止。
七、資料下載
1.【實施要點】「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
2.【附件一】「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計畫申請書。
3.【附件二】「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成果報告。
4.【問卷】「學生學習回饋表」。
聯繫窗口
孫婉茹小姐:分機2008,elvira1125@email.ntou.edu.tw
教務處教學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