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計畫】114學年度「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第二次徵件!!!
114學年度【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第二次徵件說明:
(若已申請第一梯次計畫,且執行課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者,不得重複申請本梯次計畫補助)
一、申請對象
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
二、申請類別
1.學門規劃: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
2.專案計畫: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技術實作、情緒健康與福祉。
三、執行期程
自核定公告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第二次徵件之計畫期間採「學年度制」,執行課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四、計畫相關文件及繳交期限
1.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中午12點前,請填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計畫申請書」(附件一),並將資料上傳至校內計畫申請系統,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Q6qLA
(計畫書格式,請參照資料下載「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實施要點)
2.結案方式:請於115年8月31日前,請提供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成果報告」(附件二)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並將「學生學習回饋表」紙本文件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
(每位學生填寫一份)
五、審查結果
將公告於學校首頁及高教深耕網站,每位教師至多補助一案為限。
六、經費補助及核銷
1.經費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業務費新臺幣5萬元。
2.經費核銷依課程學期不同,說明如下:
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經費核銷:自核定公告日至114年12月15日止。
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經費核銷: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七、資料下載
1.【實施要點】「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
2.【附件一】「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計畫申請書。
3.【附件二】「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成果報告。
4.【問卷】「學生學習回饋表」。
聯繫窗口
孫婉茹小姐:分機2008,elvira1125@email.ntou.edu.tw
教務處教學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