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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已核定104學年度第2學期(以下簡稱本學期)「積極性補強教學」課程教學助理名單,敬請各系所依規定辦理。

一、 旨揭核定名單如附件一所示。
二、 課輔助教相關注意事項:
(1) 須於海大首頁進入互動學習暨專業職場體驗課程系統(網址:http://academics.ntou.edu.tw/interactive-learning/)申請積極性補強教學助理。
(2) 實施期間:105年3月16日至105年6月16日。
(3) 執行時數:每週至少上課2小時,備課與教材上傳共1小時,每月總時數應達13小時。
(4) 助學金:每月4,000元,由本中心每月統一定期造冊核發。
(5) 每次上課應確實填寫學習紀錄單,並經由任課教師簽名後,於每個月繳交所有紀錄單至本中心留存。
(6) 課輔助教有義務協助老師上傳該課程教材至Moodle教學平台,並每個月繳交Moodle教學平台上傳紀錄頁面至本中心。
(7) 任課教師可要求「課輔助教」隨堂聽課,以提升「課輔助教」之水準。
(8) 每人以擔任一門課程之課輔助教為原則。
三、 考評機制:為公平客觀評估課輔助教執行成效,無繳交紀錄單與紀錄課程重點於Moodle平台者,或是該課程一個月內都無學生前來接受補強教學,該課程將不再予以配給課輔助教,各項考核評鑑機制如下:
(1) 培訓課程參與:依據每學期課輔助教培訓課程等出席率之紀錄。
(2) 簽到紀錄:每次上課需填寫學習紀錄單。
(3) Moodle平台紀錄:每次上課需於Moodle平台記錄上課重點。
(4) 實施積極性補強教學之課輔助教,在每學期上課期間,本中心將不定時派人前往上課地點拍照記錄。
四、 相關表單電子檔之下載,請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學卓越計劃網頁「教學助教下載專區」,網址如下:/p/404-1105-4636.php?Lang=zh-tw


教務處教學中心敬上
承辦人:蔡孟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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