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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徵件】「教育部補助智慧創新跨域人才培育聯盟計畫徵件須知」

一、本徵件須知旨為鼓勵大專校院建立快捷適性的智慧創新跨域人才培育模式,並推動跨校聯盟協同運作,加強軟體創作資源分享及人才交流合作,以及運用開源軟體發展模式,擴大培養系統軟體人才。

二、申請方式:免備文,於109112日(星期一)前至本計畫徵件/管考系統(https://apply.itsa.org.tw/)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洽詢電話:(06275757561661,智慧創新跨域人才培育計畫推動中心劉育均小姐)

三、徵件說明:南部及北部地區各辦理1場徵件說明會,即日起至109930日(星期三)止,以線上方式報名(https://forms.gle/xeqy3tnfSdGhNo4j9)。

()臺南場:109106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資訊工程學系2樓(4263室)辦理。

()臺北場:109107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辦理。

四、本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格式)可於教育部網站(首頁/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本計畫徵件/管考系統下載。

五、徵件內容:共包含ABC三類計畫類別,摘要如下(詳如徵件須知)

()A類:智慧創新人才培育示範學校計畫

1、目的:以校層級整體規劃與推動方式,建構跨領域數位軟體人才培育機制,從各院系、學程擴大培育軟體專業人才,並使其精熟智慧創新實務能力。

2、智慧創新微學程(A-1):規劃本項者須提出智慧創新能力養成相關之微學程,供跨院系、學程或非資訊領域系所之學生修讀,應修學分數以8-12 學分為原則,須強調使用智慧創新能力解決實際應用問題。

3、新型態數位人才養成模式(A-2)(本須知統稱「數位創新學院」,提案學校得自訂名稱):規劃本項者須針對智慧創新應用發展需求,提出有效的跨域數位人才養成模式。

4、學校支持措施(A-3):應根據A-1, A-2 之規劃內容,提出學校的支持性制度與措施。

5、經費:補助上限200萬元,自籌款至少20%

()B類:智慧創新跨校聯盟推動計畫

1、中心學校分項

()中心學校分項必須組成跨校加值創作團隊聯盟,本分項計畫主持人同時為整個智慧創新跨校聯盟推動計畫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之一應為不同區域大專校院教師,且所辦理的活動,應能於不同區域均衡舉行,避免集中於主持人所屬學校辦理。

()促成5間以上學校、8案以內之加值創作分項計畫共同提案,一併審查。

()針對推動中心之各項資源及活動,應有跨校性推動措施。

()中心學校分項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得提案執行至多1 個加值創作分項計畫。

()經費:上限新臺幣200萬元,免自籌款。

2、加值創作分項

()透過與業界、法人、公部門或公益團體共同協作,進行智慧創新軟體創作成果之加值開發或場域驗證。

()組成跨院系或學程之學生團隊進行研發、成果推廣或創業推動。

()必須與中心學校分項計畫共同提案,不接受單一提案。

()應提供與業界、法人、公部門或公益團體共同協作的具體規劃,包括先前合作經驗與未來合作分工規劃等,並提供可信之合作承諾書或佐證文件。

()計畫成員:包括1名以上主持教師及3名以上跨院系或學程的學生,並有資通訊領域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經費:上限新臺幣50萬元,自籌款至少20%

()C類:開源系統軟體創作聯盟推動計畫

1、協作基地分項

()針對所擇定主題,規劃相關開源系統軟體研發課題及社群活動,在校園形成活躍開源軟體人才養成系統。

()籌組跨校開源軟體創作團隊,提出開源創作分項計畫共同提案,並協助團隊深化成果,創造應用價值。

()整合跨校團隊並串連產研與社群人士,爭取參與國內外知名開源社群運作,成為積極的貢獻團隊。

()建立開源軟體資源地圖,連結與協作基地主題相關之全球開源軟體與學習資源,並轉譯重點教材,推薦各大學使用。

()經費:上限新臺幣80萬元,免自籌款。

2、開源創作分項

()必須與協作基地分項計畫共同提案,不接受單一提案。

()應說明爭取參與國內外開源社群之具體作法,另應提出推廣開源軟體創作成果的作法。

()計畫成員:包括1名以上主持教師及3 名以上具系統軟體開發能力的學生參與。

()經費:上限新臺幣50萬元,自籌款至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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