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於112年8月23日舉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
一、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其中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為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智慧財產局特別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
二、說明會將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並於112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該局「智財活動通」(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辦理線上報名。
三、聯繫窗口:該局著作權組二科張先生(聯絡電話:02-23767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