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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於113年6月20日及8月20日辦理「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說明會

一、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5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為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包含如何合法利用音樂、尊重他人著作權,以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該局特別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

 

二、旨揭說明會將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有關議程、報名注意事項等請參閱附件「113年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場次及活動流程表」。本說明會將自11359(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智財活動通」( 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 )辦理線上報名。

 

三、聯絡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宣導科周小姐,電話:(02)2376-7142、電子郵件信箱:zse00806@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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