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課程委員會運作
本校現行課程規劃機制:
本校課程委員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審議相關課程與議題,而所有課程均廣納校內外學者專家及各界意見編審後,經過嚴謹的三級三審制度方可開授,整體運作狀況非常良好。各課程委員會之相關運作略述如下:
- 校級課程委員會:於每學年召開定期會議並不定期召開臨時會議,除審議一般課程相關會議外,並要求各院、系(所)提交整體「課程規劃檢討報告書」。
- 跨系所課程規劃小組:為提昇學校課程品質,建立健全之課程規劃制度,以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產業與學術發展趨勢、及達成整體教學目標,本校設有校、院、系(所)三級課程委員會,各級課程委員會視需要分設不同領域課程規劃小組,跨系所基礎課程設有課程規劃小組,包括微積分課程規劃小組,生物課程規劃小組,化學課程規劃小組,與普通物理課程規劃小組。
- 課程評估、檢討與改善機制:本校各級課程委員會每學年度召開例行會議,評估及檢討各系、所之課程是否符合時代需要,必要時得作適度調整。擬修改各級課程委員會之組成,納入校外學者專家、產業界或校友之意見,以強化所開授之課程能符合業界之需求。
- 依教育部台高(二)字0950153883號函,95年度教育部獎勵卓越計畫考評指標表第18項要求,應納入校內外學者專家、產業界及畢業生之參與機制;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提案通過修正「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條文,增列「校內外學者專家、產業界或畢業校友代表二至三名為校課程委員會委員,校內外學者專家、產業界或畢業校友代表由各學院推派一名,校長擇聘之」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