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歡迎本校學生申請。
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113年7月31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
三、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四、申請方式及截止日:
(1)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申請資料,並將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
(2)報部截止日:統一由學校彙整相關申請案件,並於7月31日前紙本送達教育部。
五、聯繫窗口(本校教務處教學中心):
胡菀婷 小姐,分機2150,信箱:rimahu@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