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弱勢學生機制
招收弱勢學生之機制
近年本校積極推動弱勢學生入學措施,以保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機會、建立弱勢學生優先錄取、放寬招生簡章標準(有助偏鄉學生就讀)、提高報考動機等方向進行,配合教育部扶弱助學政策,讓弱勢學生在更多的招生管道中,擁有更多入學機會,實踐扶弱的社會責任。
表1:學校招收弱勢生之辦理機制及執行策略、具體成果表
1.保障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機會
本校積極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及身心障礙學生入學管道,以保障此二類弱勢學生入學機會,實現社會公益。
(1)增加原住民外加名額
本校非常重視原住民入學權益,並每年開會檢討及增加招生名額。自102學年度起,提供6位名額(繁星推薦1名、個人申請5名),共錄取5位;107學年度增加至74位名額,共錄取17名;108學年度提供81位原住民生名額,並加強宣傳請原住民學生多加利用,以利弱勢學生就讀。
表2:102至108學年度原住民外加名額
(2)提供身心障礙招生管道
招收身心障礙學生方面,本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相當友善,提供良好的無障礙環境,並開會訂定招生名額。106、107學年度,均提供18位招生名額,分別錄取5、8位。108學年度仍會提供身心障礙甄試及身心障礙單獨招生名額,以利身心障礙同學入學。
表3:106至108學年度身心障礙管道招生名額
2.弱勢學生優先錄取
增加弱勢學生入學人數,為本校積極招生的目標之一,以擴大弱勢及特殊學生定義範圍,增加弱勢學生人數;於個人申請及特殊選才二大招生管道中,提供弱勢生優先錄取,讓弱勢學生有順利就學的管道,達到國立大學的社會責任。
(1)擴大弱勢及特殊學生定義範圍
有關弱勢學生,本校逐年擴大定義範圍,讓更多學生可以享受到優先錄取資格或交通住宿補助,也照顧了更多弱勢及特殊學生,增加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弱勢及特殊學生部分,104學年度僅包括低收、中低收及偏遠地區3種弱勢學生,105學年增加新住民等3種,106學年度增加不同教育資歷學生,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也納入交通補助範圍。
表4:104至108學年度弱勢及特殊學生定義
(2)個人申請招生管道優先錄取弱勢學生
個人申請管道,104學年度各學系提供優先錄取弱勢生至多1名,提供21位弱勢學生優先錄取機會;105學年度起,各學系優先錄取名額至多2名弱勢學生,提供44名弱勢優先入學機會;106、107學年度,各學系均提供至多優先錄取1-2名弱勢學生名額(馬祖校區3系均提供1位弱勢生、2位馬祖地區考生優先),提供47名弱勢及6位馬祖生優先入學的機會;108學年度,各學系均提供至多優先錄取2-3名弱勢學生名額,提供53名弱勢優先入學的機會。
表5:104至108學年度弱勢入學方案
自105學年度起擴大弱勢學生定義範圍後,增加了一倍錄取弱勢學生的機會,自104至107學年度,歷年分發報到的弱勢生有明顯增加。本校積極提供更多的弱勢生入學機會,增加社會階層流動的機會。
表6:102至108學年度個人申請管道招生名額及優先錄取資格弱勢生統計表
※本表「具優先錄取資格弱勢生」包括:經本校審核通過之低收學生、中低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子女、符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
※原住民生具弱勢資格學生因具原住民外加資格,本表不予計算。
表7:102至108學年度個人申請管道招生名額及優先錄取名額表
※本表「具優先錄取資格弱勢生」包括:經本校審核通過之低收學生、中低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子女、符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不包括原住民生具弱勢資格學生
※原住民生具弱勢資格學生因具原住民外加資格,本表不予計算。
(3)特殊選才招生管道優先錄取弱勢學生
自105學年度起,本校開始試辦特殊選才招生。106學年度起,有4個學系辦理弱勢方案,提供弱勢學生可直接參與第二階段面試的機會。107學年度起,每個招生學系均採用弱勢學生優先錄取至多1名方案,有16個學系參與辦理。 108學年度,沿用每招生學系弱勢學生優先錄取至多1名方案,有24個學系參與辦理,優先錄取名額24名。
表8:105至108學年度特殊選才管道招生統計及弱勢方案表
3.放寬招生簡章標準
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可以透過簡章訂定等試務工作,讓弱勢學生更有機會入學,本校積極實施放寬招生簡章標準,以降低弱勢學生就學門檻,分述如下:
(1)放寬繁星推薦入學管道門檻
自104學年度起,本校繁星推薦簡章之「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標準,由「前30%」修改放寬至「前40%」,讓偏鄉地區學生可以更容易符合資格,符合繁星推薦區域均衡的理想。108學年度簡章仍沿用在校學業成績「前40%」規定。
(2)無需「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門檻
為協助偏鄉地區弱勢學生入學,於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管道,本校每年均檢討簡章,朝向降低學科能力測驗門檻標準。商船學系、運輸科學系(A、B組)刪除英聽門檻,本校自105-108學年度起均無須英語聽力測驗門檻,有助於偏鄉地區學生就學。
4.提高報考動機降低甄選成本
為避免考試成本增加,影響弱勢學生考試意願,本校對弱勢考生有報名費減免及面試交通住宿費補助,希望可以提高考生報考動機。
(1)報名費減免
本校自98學年度起,對低收入戶學生免收報名費用。延續對弱勢學生的照顧,本校各種招生管道,106-108學年度起持續辦理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60%報名費用、低收入戶免收報名費用。
表9:105至108學年度個人申請管道招生報名費減免表
(2)面試交通住宿補助
104學年度起,個人申請管道補助經濟弱勢或偏遠地區考生。105學年度增加台南大地震受災考生面試補助,對考生有實質經濟補助。106學年度起,特殊選才管道也提供面試交通住宿費定額補助。107學年度,個人申請弱勢學生交通費、住宿費補助,可依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每位考生請領金額提高,實質幫助學生,提高甄試意願。
108學年度,採面試定額補助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二擇一申請,考生可以依照個人情形申請補助,透過面試補助,讓弱勢學生實質減輕面試的經濟壓力。
表10: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弱勢或偏遠地區考生面試交通費補助表
統計近幾年面試補助情形,自104學年度申請補助1名(補助金額共1,000元),至107學年度共有17名申請面試補助((補助金額共21,067元),人數及補助金額有顯著增加。
表11:104至107學年度個人申請及特殊選才管道面試補助表
5.積極進行弱勢招生宣傳
本校進行各種招生活動,強力宣傳本校弱勢入學方案,希望讓弱勢生更加了解弱勢招生入學的優惠及措施。 弱勢招生宣傳活動於107學年度共有43場,有2700位師生參與,包括:種子教師校外弱勢招生宣導講座共21場,計500多位師生參與;參與高中及縣市政府升學博覽會17場,計1600多位師生參與;接待5所高中師生蒞校參訪,約600位師生參與。
表12:107年度本校弱勢招生統計表
6.提高招收弱勢學生比率之具體成果
本校配合教育部扶助弱勢政策,透過繁星推薦、個人申請、特殊選才管道入學的弱勢生,已經有明顯的成長。 自招生考試階段來看,103-104學年度弱勢學生,僅包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報到之弱勢學生僅24-29名;105-107學年度起,擴大弱勢學生範圍及適用優先錄取規定後,分發報到的弱勢學生增加為30-49名,本校弱勢招生策略已有效落實。
表13:103-106學年度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於招生階段完成報到之弱勢生統計表